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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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国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定准服务坐标,推出务实举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关于服务“三大攻坚战”和“三大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增强服务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2人。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危害金融安全等犯罪45人。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积极服务民营经济,推动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发展环境。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撤案6人,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3人。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6人,公安机关立案5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0人,促进了依法行政。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配合,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7件34人,提起公诉17件25人。审理公诉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许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吴忠市市政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某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有关部门支持,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0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5件,行政机关已整改173件(12件未到回复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法院均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并调解结案。通过公益诉讼,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299.6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9.4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42亩,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建筑和生活垃圾77吨。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财产148万余元。公益诉讼保护了环境资源和公共利益,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湖南、湖北、海南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公益诉讼工作并给予肯定。
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助推平安吴忠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共依法批捕942人,提起公诉1734人。突出惩治重点,起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61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2人,涉毒犯罪71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7件127人,提起公诉17件160人,法院已判决15件113人。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取证意见600余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会商案件52件次。依法办理了杨红青等30人、马泽俊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有力的震慑了犯罪。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深入推进“破网打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83条,“保护伞”线索139条。推进“打财断血”,向公安、法院发出财产处置检察建议100件,追缴涉案款物价值3.11亿余元。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察长带头办案。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出庭公诉一审、二审涉黑涉恶案件216人次。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做到严格司法、不枉不纵。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人,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9人、漏罪25人,提请(提出)抗诉36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
积极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嫌疑人,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不起诉259人,及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功能,让群众“最多跑一趟路”,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共受理来信来访1110件,对来信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规定,回复程序性事项112件,结果答复64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认真落实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司法救助制度,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3件,办理救助案件63件,发放救助金52.78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切实保护农民工、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对请求给付劳动报酬、赡养费、损害赔偿金等案件,支持向法院起诉158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传播了司法正能量。结合办理涉黑涉恶、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案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0篇,发出检察建议50件,促进系统行业治理,消除矛盾燃点,防范风险隐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立身之本,用好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94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90人,纠正漏捕39人、漏诉102人、遗漏犯罪事实(罪名)41人,追诉漏犯61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40件,有效的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切实增强量刑建议精准度,提出量刑建议1476件,法院采纳率为90.6%。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高抗诉成功率,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4件,法院已改判3件。深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19人。推进监狱巡回检察,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9人。加大社区矫正监督力度,纠正脱管漏管5人,收监执行19人,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扎实推进民事行政监督。坚持提请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提出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并重,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39件,提请(提出)抗诉3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改判3件,发回重审2件,对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5件,已采纳202件。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34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注重从涉黑涉恶犯罪特别是“套路贷”、高利放贷等案件中深挖线索,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9件,提请(提出)抗诉2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法院裁定再审14件,维护了司法公正权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数居全区第一,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系统交流。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司法办案为依托,以预防矫正为重心,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建设。认真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政府、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推动预防性侵害纳入教学计划。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专项检查,健全预防工作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6人,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28人。通过观护帮教考上各类院校27人,安置就业15人。办理监护权、抚养权支持起诉案件3件。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选派54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进校园”巡讲700余场次,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高度关注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2件,推动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推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监督意见、交办事项快速办理反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通报检察工作,走访人大代表260余人次,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4件。通过观摩案件庭审、公开审查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形式,主动接受监督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积极打造阳光检察,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97条,重要案件信息42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181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善员额检察官职责清单、办案监督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使“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作用,全市108名员额检察官共办理案件5631件,其中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139件,占20.2%,出庭公诉案件363件。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员额检察官择优选升、综合管理类人员职务职级套改晋升、内设机构改革如期完成。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等全面落实,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司法资源更加优化,法律监督权威充分彰显。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素能建设为根本,从严抓纪律,从实抓作风,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队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四个贯穿始终”,通过“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市检察院梳理问题24条,制定整改措施49项,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心走实,切实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同心县院、青铜峡市院进行政治巡察,对红寺堡区院巡察“回头看”。全面深化“三强九严”工程,推进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了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开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通过流程监控、检务督察、案件回访等形式整风肃纪,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持续提升司法素能。以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开展“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理论性、案例式和实战化培训,组织参加培训400余人次。认真学习应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不断提高办案水平。积极用好“检答网”,咨询法律问题94件,占全区咨询数的30.7%。通过学习教育培训,进一步转变了司法理念,提升了办案能力。坚持文化育检,举办第十二届检察文化节,开展“道德讲堂”“书香检察”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检察软实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开拓进取,检察工作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先后有12个集体、35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特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视察吴忠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政府、政协有力支持,社会各界热忱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提高;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质效还需提升;三是队伍专业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职业素养、办案能力和纪律作风还需加强;四是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还需深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理念转变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对标对表,紧紧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服务“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政治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三条生命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二是履职尽责顾大局,在维护稳定促进治理上有新担当。坚持把惩治犯罪与化解风险、促进和谐统筹起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化解矛盾,积极防控风险,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聚焦监督谋发展,在推进“四大检察”上有新局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提升素质重自强,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风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稳步推进队伍“四化”建设。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启航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努力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